蘇州鴻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蘇州市相城區(qū)東橋中心小學的委托,就教師綜合能力素養(yǎng)培訓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購正品貨物并且具備足夠技術保障能力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一、項目概況
1、詢價采購編號:HXZX2023-Q-X-008
2、
本項目采購預算:人民幣玖萬元整(¥90000.00)
二、合格詢價響應供應商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采購內容
(一)項目概述
根據(jù)新課標要求,以課程教學改革和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的實際需求為導向,加強高效課堂建設,更好提升語文、數(shù)學、英語、體育、美術等國家課程的教學能力,進一步提高相城區(qū)東橋中心小學教師專業(yè)素養(yǎng)、教學創(chuàng)新能力?,F(xiàn)需專家對東橋中心小學2023年校本培訓進行指導。
(二)相關要求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兒童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和教育規(guī)律,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更新教育觀念和管理制度,依托國家課程,以促進學生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養(yǎng)為目標,以師資隊伍建設為抓手,以課堂教學課載體,以科研活動帶動管理和育人能力的持續(xù)提高。分發(fā)揮基礎教育的基礎性優(yōu)勢,構建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體系。
2、根據(jù)相應學科聘請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負責師德師風等培訓的指導、負責課程的教學改革與創(chuàng)新、負責教師科研能力的培育與指導、負責學生的心理健康及家長課程的指導等。
受聘專家應提供相應職稱證明復印件材料。
2023年東橋中心小學校本培訓
一、外請專家指導類 |
科室 |
培訓內容 |
具體安排 |
教導處 |
暑期新課程培訓(黃埭板塊三校聯(lián)盟) |
一學年數(shù)學、英語各1次 |
語文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5次 |
數(shù)學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5次 |
英語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5次 |
藝術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2次 |
體育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2次 |
道法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2次 |
綜合類學科導師指導 |
一學年2次 |
教科室 |
教師科研素養(yǎng)提升 |
一學年1次 |
教師如何做好微課題研究 |
一學年1次 |
教師如何撰寫教學案例 |
一學年1次 |
德育處 |
教師積極心理學培訓 |
一學年2次 |
班主任隊伍建設培訓 |
一學年2次 |
其他 |
校園文化建設指導 |
一年4次 |
安全教育培訓 |
一年2次 |
黨建培訓(黃埭板塊三校聯(lián)盟) |
一年1次 |
四、綜合說明
1、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壹年(具體服務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2、服務地點:蘇州市相城區(qū)東橋中心小學。
3、響應單位必須承諾采購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條款不響應時,應在文件中逐條列出,未列出的視同響應。
4、本次招標采用最低評標價法,即有效投標供應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況下,在全部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即資格性和符合性評審合格的前提下,按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5、本次招標共一個標段,投標人需對所有服務內容響應,只投其中部分內容響應的為無效投標,投標總報價一次報定。
五、響應報價要求
1、報價響應包括完成本項目全部服務管理內容、培訓費、勞務費、耗材、保險、配套費用、稅費及服務相關等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以及供應商企業(yè)利潤、稅金和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的費用。
2、本項目的成交代理服務費為人民幣2000元,評委費900元。供應商在響應報價時應綜合考慮該費用。
3、響應時可以對全部采購單元報價(本次采購為
一個采購單元),也可以對某一采購單元進行報價,但所響應采購單元內所要采購的全部內容應全部進行報價,只響應其中部分內容或出現(xiàn)選擇性報價者,其報價將被拒絕。
4、繳納代理服務費時,如供應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需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則須提供開票信息。[注:僅對開票信息內容填寫完整的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發(fā)票開出后一律不予退換。供應商須對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材料信息內容的差錯缺漏等而導致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開票信息
報名單位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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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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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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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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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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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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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購貨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每月按實際培訓內容的數(shù)量結算,每月支付一次。
七、詢價響應方式
(一)響應文件的遞交
1、詢價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指定地點。過時送達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詢價響應文件遞交地點:蘇州鴻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號元聯(lián)大廈十樓)
2、詢價響應的評審時間和地點:本項目于
2023年2月24日下午14:30在蘇州鴻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號元聯(lián)大廈十樓)評審。
3、為保證在評審小組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時能夠及時得到回復,在評審開始后,供應商應保持其響應文件上聯(lián)系方式的通訊暢通;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評審現(xiàn)場等候。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在評審小組向其提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鐘內提交給評審小組。在評審期間、供應商應注意調整其行程安排,如評審小組聯(lián)系未果(在十分鐘內聯(lián)系五次)或者供應商在三十分鐘內未能按時提交的,則視為供應商放棄上述權利,相關后果自負。
(二)、響應文件的制作要求:
1、響應文件的組成: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響應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詢價響應報價明細表》(格式見附件一);
(4)《詢價響應函》(格式見附件二);
2、文件的簽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詢價響應文件
一正二副叁本,須分別裝訂成冊;并明確標明“正本”和“副本”。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詢價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均應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藍色墨水書寫,由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詢價文件要求處親自簽署或蓋章,并在詢價響應文件的每一頁上加蓋公章,未加蓋公章的視為無效頁。
(3)詢價響應文件須裝袋密封,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密封袋及相應文件封面上應注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編號、響應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
3、采購單位有權拒絕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詢價響應文件。
(三)、響應文件錯誤的修正原則
1、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們r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細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2、對不同文字文本響應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3、供應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詢價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四)、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和撤回
供應商在提交詢價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響應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響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五)、響應文件的澄清、說明和更正
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詢價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如響應供應商無法在合理時間內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則視為放棄權利。
八、項目的終止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終止詢價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詢價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xiàn)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
九、詢價響應評審辦法
響應文件中的報價不超過采購預算,響應內容的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若滿足上述要求的最低報價響應供應商超過一家時,則由評審小組在這幾家供應商中自行選擇成交供應商。
十、凡涉及詢價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該項目的成交結果,均以蘇州鴻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十一、聯(lián)系
1、采購代理機構:
名 稱: 蘇州鴻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蘇州市相城區(qū)嘉元路1018號元聯(lián)大廈10樓
電 話: (0512)65981596-8122
傳 真: (0512)66352628
郵政編碼: 215000
聯(lián) 系 人:吳極
2、采購單位:
名 稱:蘇州市相城區(qū)東橋中心小學
地 址:蘇州市相城區(qū)黃埭鎮(zhèn)望東路88號
聯(lián) 系 人:王東
聯(lián)系電話:0512-65386435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